吴宗涛,东莞朝阳区酒仙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知道同居生子,孩子的生父母是要承担抚养义务的,但万一解除同居关系,该如何承担的问题父母可能还会纠结,其实同居关系解除后,生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解决。
同居关系解除后,同居期间生的孩子的抚养义务怎么承担想要弄清这个问题第一步需要确定非法同居生下的孩子由男方抚养还是由女方抚养:
1、双方可以一起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孩子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额度,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法院会依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判决。
2、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跟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跟随对其有利孩子身心健康的一方生活,比如收入水平较高、生活水平较高的一方;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提出自愿选择跟谁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确定了抚养由谁承担后,接下来就是解决抚养费的问题了,通常情况下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比如孩子母亲抚养孩子,那生父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问题同时也是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的纠纷的问题,确定抚养费一般会按月收入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现实中,同居关系的解除往往是有第三者的出现,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不是亲生子女,即使不解除同居关系也没有抚养的义务。明白这些会让你避免好多无谓的纷争。提醒各位,抚养费问题一般是可以双方协商的,一方不同意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因而,无论是哪方,对于同居生子的抚养问题产生纠纷最好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毕竟成年人的事情应该有成年人自己解决,是在协商不了的话,我们建议可以找专业的同居子女律师咨询一下,除了抚养问题,解除同居问题还会涉及同居债权、债务以及财产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不管是选择何种方式其分割财产时都需要做到公平。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方式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