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财产继承与赡养义务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2日 南京离婚律师  
       父母有存款10多万,子女4个<3子1女>,父有退休金,母无,两人均70多岁,居住在农村老家,子女均工作居住在县城。父有严重的糖尿病及心梗脑梗等并发症,每年需多次到县城住院治疗,子女尤其是女儿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近两三年来在父亲住院期间长子及长媳以各种理由不护理,不支付医药费<原有子女4人商定,护理有4人轮流,医药费有4人分摊,父母存款不动>,现长子突发疾病死亡,长媳对父母病情不管不问,住院不参与轮流护理,不支付医药费。长媳为教师,其子女均已成年,家庭生活比其他弟妹好。请问1.父母百年之后如何继承分配?2.将来长媳一家不尽赡养老人义务怎么办,赡养与不赡养的标准是怎样的?


All Right Reserved 南京离婚律师
Copyright @2013-2013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友情链接